中国气象局发布《气象信息服务基础术语》等4项气象行业标准

  日前,中国气象局以气发[2016]13号文件,向包括黑龙江省农垦总局、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管理总局、中国盐业总公司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等气象机构和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气象局,各直属单位、内设机构在内的气象行业部门印发了《气象信息服务基础术语》等 4 项气象行业标准。

  文件指出,中国气象局已批准并印发《气象信息服务基术语》(QX/T 313—2016)、《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规范》(QX/T 314-2016)、《气象预报传播规范》(QX/T 315—2016)、《气象预报传播质量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》(QX/T 316-2016)等 4 项气象行业标准,自 201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。

     这4项行业标准的颁布,将对进一步规范气象信息服务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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